而且,当一方破产或者负债之时,可以使另一方的财产避免受牵连,对家庭的经济应该还是有个保障。
这样的情况,也许会有后遗症。为什么会有后遗症呢?比如说,财产转移。现实中听到公检法的人同我讲,有的家庭的男的,把财产转移到自己妻子的身上,自己一旦犯了法了,他含一会↖说:“我什么都没有。”这种财产转移、回避责任,哪怕被判刑了,没有办法执行。因为没有办法把财产拿回来,所以是钻了法律的空子。这样的事情难免会有。法律永远都在进化,永远不会完。因为这.玄美.健全,所以永远都在不断地去修改。但是也永远有一些个人,想要钻法律的空子。有的人犯法了,没有被制裁。因为这样人的存在,所以公平正义受到挑战,致使人们心里的失衡。只有法律有尊严,才会有真正的信仰。如此外在和内在的统一,社会必然是和谐的,家庭必然是和睦的。
新的法律给人一种感觉,夫妻在一起,往往就像合伙人一样,彼此都是平等的。既然夫妻是家庭中的“合伙人”,那么应当共同担负起家庭的责任。不管外出赚钱,或者在家维持家务,责任的担当都是一样的。
一个人在外边挣钱,另一个人在家里负责家务的时候,还有教育孩子的问题,你能确定谁对家庭尽的责任多呢?这是不应该分的,也没有办法分,差不多、过得去就好。如果太清楚了,那么就会造成彼此的隔阂。这个朦胧而又清晰的感觉,应当是每一个有家庭人,去仔细揣摩和把握的。无论是太过认真,还是得过且过,都不一定是稳定的。这个度如何掌握呢?从来没有定法。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因缘去体会和把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