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一百八十五讲

“在支出负担分配上,有夫妻两个人不论收入多少,除了生活费、孩子教育经费、赡养老人经费等开销,其余可以自己拥有。”

前几项是需要保证的,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方法。只是,佛法是法无定法,就是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。只要两个人彼此接受,就是最好的方法。如果是一厢情愿,那么时间长了,必然是烦恼。可见,“我说了算”,不行;如果“你说了算”,那么时间久了,肯定也是有问题的。

比如寺院捐钱,刚开始的时候,捐款人会说:“不用收据,我相信你了。”他当时确实相信,没有多久,有流言蜚语出来,马上就不相信了。何如刚开始就有收据的好?如果他真明白,那个钱就是买那个大屏幕了,又怎么会有后来的反复纠结?最后实在没有办法,客堂给他开一张收据,也可以。至少他能够确信,这个钱就是在专款专用,从而使得心里比较踏实:“我做的事情做到了实处了。”

其实,信众心里有疑问,没有关系,能及时沟通就好。就怕不认识,也不了解,别人说什么就相信什么,时间长了,问题来了。不仅仅是对个人的伤害,对信仰、寺院都是伤害。

“虽然夫妻财产是需要有透明度的,但是不要把它弄成绝对的透明。”

哪里会需要绝对的透明呢?如果一点空间都不留给对方,那么这个家就没有了温暖。只能是马马虎虎,差不多,过得去,朦朦胧胧就行了。如果我们一定要把别人抓在手里,那么就像沙子似的,我们越使劲攥,沙子越是全跑光了。如果我们稍稍地,不要太大用力,那么很多沙子都留在自己的手里。这个辩证关系,大家需要思考。彼此留有余地,不必苛求。只有这样的话,才会彼此融洽。不然,大家必然都不愉快。尤其是钱的问题,最容易让人翻脸,最容易伤感情。这样的问题,必须要引起佛教徒的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