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二百八十二讲

既然“和尚”两个字是以和为尚,那么我们需要对照和反省,佛教徒是有标准效法的,并不是茄子、黄瓜一起数的乌合之众。如果我想和,那么你不和当然不行。“和”需要有前提:身和同住、口和无诤、意和同悦、见和同解、戒和同修、利和同均,这就是六和精神。

“或癫或痴、或狂或騃”,是因为“前世时饮酒醉乱,犯三十六失。”
这是《梁皇宝忏》告诉我们的道理。因为前不久拜过《梁皇宝忏》,所以依然记忆犹新。因为曾经的痕迹,所以需要面对现实的果报。我们无始劫来的所作所为的业力造作,需要当机立断地发露和告别。面对忏文,对照别人做过的错事,我们希望引以为戒。
“如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、明明白白,那么在自己尽心照顾孩子之余,还可以引领孩子遵守规则的游戏,让孩子拥有正能量的言行,也是非常重要的。”
因为佛教讲熏习,所以慢慢潜移默化的影响是重要的。
 “再者家有残障孩子,正可以培养自己的慈悲和耐心,考验自己的忍辱和毅力;如果家中有残障的孩子,正可以成就自己菩萨道的所缘境。”
我们不但要面对,而且还要感恩:“这个孩子实在是太好了。如果没有他,那么我怎么可能学佛呢?如何能够改变心态、接受现实呢?”如此感恩,必然是改变生命成就慧命的福慧缘起。
 “只要心念一转,就会欢喜接受看起来残酷的人生现实。”
这应该是训练、坚持、建立我们的信仰、归宿的下手处。这是一件佛事,将不再是一件单纯的坏事或者好事。
“人生的道路,也会由此慢慢地变得更宽更广。”
因为从想不开的牛角尖里转移、回头了,所以转化成了吉祥如意。由此,这件事情已经由坏事变成了好事,最终成为了庄严的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