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五十三讲

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6)     “有些职业,不一定是国家所禁止的,但是依据佛法的戒律,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,这就是以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等,来解决自己生活所需的职业。”     这些职业具体是什么呢?     (1)杀生     比如说,杀牛、杀羊、开饭店(素食店除外)等的职业,从国法上讲,它没有问题,但佛教徒并不提倡。     (2)偷盗     偷盗,佛教是不允许的。     上午的时候,有一个人给我写个条,从客堂转给我,说我们的佛教徒服务态度不好,太商业化了。但是,这些服务的佛教徒,有个别的是挣钱谋生的,更多的是义务劳动的。说他们的内容怎么样?人家上的供果,他们全都给拿下了,有些人感情受不了。        这是我们教徒必须要考虑的建议。告诉大家,当我们做义工,在寺院里帮忙的时候,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。比如冬天时,可以把好冻的那些水果先拿回来,出家人也吃不了多少,其实还是要分给大家来用,而不是浪费掉;有些个供品,像那些馒头之类,比较不怕冻的物品,暂时先放在那儿,让上供的人心里得到一个平衡。任何信仰,都离不开以人为本。
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