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六十三讲

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16)     所以,在这一点上,我们的佛教徒一定要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,要符合国家的法律、社会的公德、佛教的戒律,因为:如果我们不遵守以上的规则,那么我们的信仰,就没有说服力和生命力。     为什么朋友之间有距离才会产生美?如果两个人凑在一起时间久了,俩人最终分道扬镳了,什么原因?往往是因为思想观念、利益纠葛!如果没有这些冲突,那么朋友的良好关系能维持不好吗?应该不会有悬念。     “有的人,虽然从事正常的职业,但在职业上,或与朋友往来上,非法得财;广义地说,这都等于是窃取的利益。因为不是自己所应分得的财物,而现在取得了不应该的利益,是应该付给别人的,而现在却逃避责任。而这种财物,不应有而有,一切属于非法。其中有是一般性的获得,也就是任何人都可能违犯的规则而得到的。问题非常复杂,例子相当之多。现在我们从几点大略上去加以探讨:”     1.窃取他人财物     “这不是以偷盗为职业,而是偶然的行为。对于别人的财物,突然间见财起意,生起贪染之心,设法窃取,或者顺手牵羊地据为己有。”       比如到朋友那儿去,人家的钱物就在那儿摆放着,屋里没人,一看那儿有钱,把钱随手就偷了,这个现象也有;人家的东西,比如手机,随手揣兜儿了,这事儿就太多了……一般人很难禁得住物质、金钱的诱惑,自觉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。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