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六十八讲

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21)     如果一个人故意不还钱,就不符合国家的法律,就不符合佛教戒律;曾经同一个法官有过探讨,说法院最难的是什么?最难是执行难!虽然案子判赢了,说给你一百万、一千万,但是执行起来一分都执行不了,为什么?因为他把财产转移了!可见,违法的成本特别低!如果国家的法律能够让这种老赖永远不得翻身,那结果就不一样了。     如果一个人说谎而不还人钱,那么以后就没法做人了,所有的人都不理他,你看他还会不还钱吗?他马上就得还钱!可是我们现在做不到这一点,反而那个不还钱的人特别神气;那个管人要债的人,整天低头丧气,你说这尊严哪里会有?这就是非法,佛教徒不可以做这样的事情。近来听说:违法的人已经开始有成本了,使人感到振奋。     “还有,就是故意倒闭他人的贷款、存款,而自己是越倒越富,这不但国法所不允许,佛法也是恶中之恶!”     他把别人的款项、存款弄到自己这儿来了,然后自己越来越有,别人则越来越穷,那就是坏人,就会为社会所不耻。但是,这个社会有时候有一个社会的运行规则,就像我们今天很多人不平衡:“你看那坏人,他活得比我们滋润;你看我是好人,我活得特别委屈。”你委屈什么啊?我们是学佛的人,他是要由此而堕落的,我们千万心理要平衡。     他要堕落,你看他再张狂几天有什么关系?我们虽然受点委屈,但是要解脱,要上极乐世界,要成佛,那我们受点儿委屈又有什么关系?所以我们要把这个账算好。如果我们不平衡,我们就向他学习,只有下地狱了!因为我们跟他学习,甚至比他还过分,那我们肯定将来要麻烦,后患无穷。
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