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九十讲

三、如法求财不以非法(43)     “不但为佛法所不允许,有时也会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取缔。经营事业,一定要以合法的手段,获取合法的利润。”     不能非法经营!有人总是说:“我自己的买卖不景气。”我经常会告诉他:“你肯定对别人不好!”他就不能理解。是啊,如果我们对别人好,货真价实,为别人着想,那么别人就一定会为我们着想。如果我们从来不为别人着想,那么请问,谁又会为我们着想呢?我们不对人家好,别人又怎么能够对待我们好呢?     一些人往往是一锤子买卖,不计后果,所以没有回头客。大家只能上一次当,受一次骗,谁又会经常被欺骗呢?第一次被骗,怨谁?怨别人;第二次被骗就怨自己了,因为我们太笨,但我们不可能总是受骗,这个是值得我们深思的。     “由于人心不良,社会病态所造成的结果,非法取财的流弊,是会有报应的。所以大家都应当互相警惕,要提倡如法求财。”     按规则“出牌”,按规则去经营。     “如此,才能不害己,利于己;不害人,利于人。”     我们不害自己,就利于自己;我们想要利于自己,就不要去害人;我们要利于他人,就不能害他人。我想,这个账,大家是要算清楚的。无论竞争多激烈,总是要保持底线不能越过!我始终相信:德不孤,必有邻!好人好自己,坏人坏自己。
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