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四十二讲

三、本经释要7
    我们如果不去改变,不去转化自己的嗔恨,那么解脱就没有希望了。而这个嗔恨的来源在于什么?在于“我”。有了“我”,我们就会有嗔恨。“我”是真的吗?“我”绝对不是真的,但是我们已经习惯了,已经觉得它就是天经地义,就是理直气壮:我就恨你,我就整你,把你整死。如果整死他,我们就会好得了吗?肯定好不了。如果我们让别人死,让别人苦,那么自己会更苦,因为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一样的。比如,我们打别人一拳,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不一样吗?都是一样的。所以不要认为我们那样做占便宜了,其实我们才是犯傻哪,也可能被人利用了。所以要清醒,要有智慧,到底谁恨谁呀?
    戒律就是一个共同的规则,探讨《佛遗教经》的目的,就是我们要符合这套标准,然后共住没有问题。我们应该共住,应该理直气壮地共住,为什么?因为这个寺院不是我的,前面有人住过,现在有人住,将来也会有人住。它绝对不是我个人的,哪里是我个人的?古人说:“一派青山景色幽,前人田地后人收;后人收得休欢喜,还有收人在后头。”意思就是:我们今天收了庄稼,不要高兴,为什么?还会有收人在后头,还会有人等着我们离去,将来还要在这个寺院里住。
     你说他是谁呢?我们最终发现:我们只是过客,不是主人,所以犯得着有嗔恚吗?
    嗔恚之心犹如猛火,也犹如毒蛇。当年,释迦牟尼佛也经历过婆罗门外道的诽谤,但佛陀不会嗔恚。他会怎么样对待呢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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