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说四十二章经》之第二章 断欲绝求第三讲

    所谓“悟无为法”:所以我们愿意选择一个佛教的正法,符合无常、无我、解脱三法印,即无为法,愿意去同它相应;从而能够使心理不住、平衡、快乐和自在。
    所谓“内无所得,外无所求”:也就是说:根(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);境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);识(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);三者了不可得!
    当年佛陀在世的时候,有一位黑梵志,是个外道,能飞腾变化,非常厉害,没有人同他相比。只是有一天,有人就给他算命说:“你呀,七天之后就得死去,你所有的神通都将没有用!”
    他立刻就呆了,就问这个算命的:“那我将怎么办呢?”算命的人说:“唯一能够帮你的只有佛陀。”
    于是,黑梵志就拿了两束花到了佛陀那里。佛陀就告诉他:“你放下!”黑梵志把左手的花放下了;佛陀又说:“你放下!”黑梵志把右手的花放下了;对此佛陀又说:“你放下!”黑梵志茫然地说:“我已经都放下了啊?”佛陀于是对他说:“你要内放六根,外放六尘,中放六识,达到心无挂碍!”
    这就同此段经文所说的一致:“内无所得”!我们的眼睛能看到什么呢?只是一种影像而已!因为根、境和识合作,我们才会有一个认知——主观认识客观,才完成了这样的主客对客观的认识;而这个认识不但是一个缘起的过程,并且这个过程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!执着就会烦恼和恐惧!不执着就是解脱自在!
 
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