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四十二讲

    这段格言虽然简短,但是非常精辟。怎么样去平息诽谤呢?怎么样去制止怨恨呢?它说了这两个问题,这两个问题得到了非常圆满的答案,让我们来分享一下。这段格言告诉我们:

    所谓“何以息谤”,怎么样去平息诽谤呢?

    所谓“曰:无辩”,办法就是:不要争辩。现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努力争辩、解释:“我没有错,我没有错……”谁说我们没有错?按照别人的标准我们就是错了,按照我们的标准永远没有错。可是,我们的标准和别人的标准是绝对、固定的标准吗?当然不是。如此,我们凭什么按照我们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呢?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。这样的习惯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,也就是我们的业障,导致了我们的烦恼和轮回

    因为这是业障,所以我们需要慈悲和智慧的对治和改变。一些佛教徒总是习惯地说:“这个人业障深重”,或者“我身上有业障”……告诉大家:这本身就是业障。因为自以为是就是业障,因为不考虑别人就是业障。业障是大家能够切身感受得到的,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,不是让我们回头回脑、慌慌张张、非常恐惧的,不是那样的障碍和困扰。我们的习惯思维、习惯行为、习惯命运是:我就要去争辩,我委屈,我难过……针对于此,解决根本问题:请不要争辩!

    所谓“何以止怨”,怎么样能够停止怨恨呢?

    所谓“曰:不争”,回答的办法就是:不争。不争什么呢?如果不争名、不争利、不争是非,那么别人就不会怨恨我们。我们现在因为坚持争,争得非常顽强,所以别人一定会怨恨我们。当年苏东坡发配外地,依然不改变自己的任性所为……于是农妇提醒他:是非只是多开口,烦恼皆为强出头。我们是不是需要反思反省自己:很多事情,是不是不怪别人,只是怪自己呢?

    永嘉大师《证道歌》告诉我们:“从他谤,任他非,把火烧天徒自疲。我闻恰似饮甘露,销融顿入不思议。”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