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十六讲

凡事不能过分和极端,正所谓“过犹不及也”。比如,古代朝山是需要步行或者三步一拜、一步一拜的,现代的交通已经足够便利。前几年,有两个居士找我,他们要走路去朝拜四大名山。虽然可以证明自己的虔诚,我们不会否定这样的形式选择,但是是不是需要调整和改变一下呢?我们觉得,总是可以商榷和便通。

我们可以很快地到五台山、峨眉山、普陀山、九华山,把那里所有的佛像拜完了之后,扪心自问:自己应该学习智慧、践行、慈悲、愿力。这其中,包括清凉世界的仗剑文殊、如意文殊,肉身菩萨等等。我们去面对、反省:我们有没有去学习菩萨的慈悲和智慧?这个可以做到、调整、修行,或许对我们的佛教徒更有意义。虽然肉体的磨砺对于我们内心耐力的锻炼是必要的,但是释迦牟尼佛六年的苦行,最终放弃的缘起,足以说明一个道理:凡是极端或者过份的修行,都不是正常符合正见的信仰,我们需要正常、正经、自在。如果没有这六年的过程,那么佛陀不可能真正的感悟到。“因为缘起,所以六年的过程是必要的。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呢?需要我们思考和定位每个人不同的因缘。

就像藏族人去磕着大头,一步一步地礼拜朝圣的时候,有人问:“你是求财吗?”他说:“我不求。”“你是求取一个好媳妇吗?”“我已经有妻子了。”“你是求生一个好孩子吗?”“我已经有孩子了。”“那么你在是求什么呢?”“因为我很快乐,所以这样做了。”我想,我们现实的佛教徒,是不是需要思考,我们是不是“有求”来学佛的?即使是这样,也不过是个过程而已,况且有求皆苦。只有没有求的信仰,才是真正解脱的佛法,此时是真正没有后遗症的快乐。不然的话,所有的快乐都是无常、无我的,都是倏忽之间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