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的财富观第一百一十二讲

五、财富究竟属于谁?(8)      “这个世界原是不离自我的私有观念的一个结果。加上财富本身,含有‘现缘或别’的成分,所以自然会成为私有制。这种摄取而属于我,属于你或者属于他的范畴,不一定是理想的。”      财富这种东西的存在,不一定是最合理的。      “但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安定(相对的平衡),必然会产生一个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。”      这就是游戏规则,成文的是法律,不成文的就是伦理道德。所谓伦理道德,就是大家觉得这件事不该干,而我们干了,大家就会因此而鄙视我们;所谓法律,这件事法律上规定不应该做,而我们做了,法律会判定我们犯法并因此衡量轻重刑罚。国家和社会一般是这样维持的。      “而防范相互的侵占。”      因为有了法律和道德的标准,所以我们不可以越界,大家都是由内而外地自觉遵守。        我想说,大家来到寺院里,是不是也应该抱着这样的一个规则呢?遵守法律、戒律、道德的内容。我们走进寺院无异就是要遵守戒律和道德,如果世间人的道德都不允许做的事,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做?佛教戒律规范的事,应该这样做,我们为什么不做?应该向我们提出一个标准:遵守规范动作,坚持自选动作。所谓规范动作,就是法律和道德;所谓自选动作,就是佛教的三皈依和相关的佛法标准!我们所谓爱国爱教,无非就是行动中的守法守戒而已。
  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