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三十讲

一、缘起30
    下面让我们来共同分析戒律的因缘。
    “戒律存在的因缘,是佛陀成道六年之后的产物。”
    佛陀成道六年之后,有一个弟子叫迦兰陀子,是一位大富长者的儿子。虽然他的家里很有钱,但是他还是跑出来出家了。他出家之后,赶上了一个灾年,佛陀就把僧团散开了,然后他们就到了乡下,到很远的地方去乞食。这个迦兰陀子饿得不得了,最后跑回家里。他的母亲一看他回来了,就把他留住,让他吃、让他喝,并且给他出家前的夫人梳洗打扮……让她出来陪他。最后,他糊里糊涂地就同他的出家前的夫人发生了关系。于是,佛陀因此制定了第一条戒律:不淫戒。
    可见,佛教的戒律是从佛陀成道六年之后开始制定的,并不是佛陀一成道就制戒,就开始说大家不要破戒,不是这样的。因为你有毁犯的因缘,所以就有了戒律。
    今天寺院的规则也是一样,只要社会人对出家人印象不好的方面,那么就要回避,就应该把它当作一条规则——共住的规约定下来。虽然规则和戒律是不一样的,但是它们的目的完全一样,都是防非止恶。所以规则和戒律是不能够相违背的。
    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之中,我们应该明白:马祖建丛林,百丈立清规。唐代的马祖,从那个时候开始兴建丛林,出家人才完全住在一起;百丈禅师那个时候开始,丛林规则才一点点地立起来,但是它同戒律是不相违背的。
    “因为制了第一条不淫戒,从此开始就不断地制戒、修正。”
    佛陀制完了戒之后还会修改。也就是说,不一定说这条戒律制定完成之后就是这样固定了,他还要不断地去修改和完善,从而保护信仰,保护自己的法身慧命。
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