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一百九十八讲

四、经文释义124
      佛教徒不应斤斤计较,需要算大账不是算小账,为了共同的佛教大业,我们需要有一点点儿棱角,以此保护我们自己,也就是保护佛教的信仰,应该没有问题,同时也恰恰证明了我们的真实。现实之中,我们害怕那些所谓的好人、完人……菩萨乘愿再来,为了普度众生,哪一个不是留惑润生?当然,我们在此绝对不是暗示自己来历不凡,或者寻找一个漂亮的借口可以任性胡来,实实在在是为整个佛教的大局思考。
    “如嫉妒、嫉恶如仇。”
    嫉妒他人不行,嫉恶如仇也不行,但也不是不作为、混日子。有人说:“我原则性很强,我嫉恶如仇,对待邪知邪见,就像仇人一样……”做人可以,学佛不行。佛教破邪显正的目的,是唤醒更多人不再随波逐流,或者唤醒坏人改变害人害己,而不是诅咒恶人死掉,或者把他弄死,或者希望坏人倒霉……因为信仰内容的慈悲和智慧,所以不应该是这样的行为。
    比如寺院建立共住规约的目的,完全是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,能够改变不守规矩的行为,从而共同遵守共住规约。这应该是佛教设立共住规约的目的。而不是把寺院的共住规约往那里一放,等待着别人犯了规矩,然后门再去惩罚他。规矩是防非止恶、防患于未然。只是,既然它是共住规约,就是大家在一起共住,需要有一个共同的约定、共同遵守的规则。如果有不遵守这个规则者,那么应该给予提示、警告、乃至迁单,视轻重而定。因为不能因为一两个人,而毁坏了整个寺院的形象和道风。我想,这应该就是算大账和算小账的关系。
    “经常发火,经常发脾气,除了伤害道心、功德,同时也会影响和伤害到我们完成皈依三宝的信仰形象。”
    如果出家人总是冒烟、冒火,总是爱发脾气,整天同人家急赤白脸,哪怕你是道有理的,也会造成旁观者的错觉,那么怎么办呢?当然需要改变自己。因为出家人在佛教信仰中的责任和使命,无法替代和回避。出家人已经不单纯地代表自己,应该代表整个僧宝的尊严和形象。如果别人在我们身上看到了不尽人意,势必会被造成以点代面、以偏概全的借口,甚至于浑水摸鱼,那么无非就是对整个佛教的失望和伤害。所以:成人不自在,自在不成人,何况解脱乃至成佛呢?如果定位了自己的身份,那么谁又真的能够搅局否定和喧宾夺主呢?于是:士不可以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……如此,何惧战战兢兢、如履薄冰?因为:德不孤,必有邻。 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