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六十七讲

    所谓“虽忠告,非善道矣”,虽然我们可能是好心地去忠告别人,但是,这样却不是最好的处理问题的方法。如此,大家应该明白:凡事需要有理、有节、有度,恰到好处。只有:有理、有节、有度,才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。如果没有理、没有节、没有度,最后就会事与愿违——事情的结果和我们最初的愿望完全相违背。可见,处理事情应当秉持中道,即过犹不及也:做过了、没有做到位,都是不合适的。

    《格言别录》,我们最初学习的时候,可能还没有感悟深刻,如今再重新回味的时候,感觉回味无穷,对于佛教徒的借鉴,非常重要和必要。因为对佛教徒检点身心,指导言行,非常有价值,也非常有意义,所以拿出来供养给大家。我觉得它非常好,不敢独乐,于是与大家分享共乐。当然饮水思源,需要感恩弘一大师,感恩古德先贤。

    17、【又云:“论人须带三分浑厚。非直远祸,亦以留人掩盖之路,触人悔悟之机,养人体面之余,犹天地含蓄之气也。”】

    所谓“又云”,这个依然是吕新吾老先生,所以是又说。

    所谓“论人须带三分浑厚”,我们评价人的时候,要带有几分厚道,要给人家以肯定。这个人虽然犯混了、做错了,但是他可能是因为环境,或许他接触的人,或许他从来就没有闻到佛法,所以也要去给予体谅。

    所谓“非直远祸”,只有这样不是单纯地考虑问题,我们才能够远离祸端。否则,我们一点余地都不留,那是有后遗症的。因为鬼最怕我们说他是鬼,妖魔鬼怪最怕我们揭露他了,所以我们说完了就说完了,也不必因此要去同那个妖魔鬼怪玩命。因为我们只有一条命,为了学佛解脱,还要为了弘扬佛陀正法,所以不必陷入是非过深,而使彼此不能自拔,从而没有回转余地。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