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六十九讲

    所谓“损阴骘处”,就是损阴丧德的人,面对现实,被眼前的利益得失所困扰。于是损人利己,逐渐开始损阴丧德了。当然也就迷失了自己。可见,千万不要让别人恨你、怕你,还不敢说你。
    大家可以给我们提示、建议。比如我们哪个字讲错了,哪句话讲错了,有很多人曾经给过我们非常好的建议,我们也已经从中非常受益。一个法师的成长,需要大家的护持,并不应该都是赞叹,也需要指出缺点和不足。因为他的成长是代表佛法的,并不单纯是他个人的得失;所以大家的护持,应该是对佛法负责,并不是不是个人的得失。大家真诚地指出我们的不足,应该是对我们共同信仰的坚守。因为使我们更加清醒,也更加警醒,而不是骄傲自满、自以为是的任性。
    我们前几天提醒别人,关于神通,你去看看《楞严经》是怎么说的呢?如果你看不懂可以咨询。但是你要真的咨询,不是没事找我,觉得比我强的表现,或者自己比佛法还要高明。如果是这样的牛人思维,可以孤芳自赏、自我陶醉,就不必找我了。佛教徒应该以佛法的:“无常、无我、解脱”为标准。这个标准谁都不可以逾越。如果说一个人,修行来修行去,比佛法还高明?那么这个人只是为了表现自我,已经完全迷失了佛陀的正法。我们不会同这样的人交流分享经验。因为同这样的人交谈,只能污染和误解佛法,所以需要敬而远之。
    19、【凡劝人,不可遽指其过,必须先美其长,盖人喜则言易入,怒则言难入也。善化人者,心诚色温,气和辞婉;容其所不及,而谅其所不能;恕其所不知,而体其所不欲;随事讲说,随时开导。彼乐接引之诚而喜于所好,感督责之宽而愧其不材。人非木石,未有不长进者。我若嫉恶如仇,彼亦趋死如骛,虽欲自新而不可得,哀哉!】
    所谓“凡劝人,不可遽指其过,必须先美其长”,当别人或者做错了事情,或者做得不尽人意时,我们还是要发心去劝导他。当然,我们要坚持:努力存好心,努力说好话,努力做好事,不可以违背“诸恶莫作、众善奉行、自净其意”的诸佛教化标准。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