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七十讲

    在这样的情形下,我们去劝人的时候,千万不可以仓促,不可以感情用事,轻率、贸然地去指责他:“你错了……”;也不可以把他的过失全部例举出来,反而先要肯定他的长处。比如说:“你这个人很好、很发心,在这最寒冷的冬季,你能够不在家中温暖的房间里待着,而跑到寺院里来,冻得冷呵呵的,真的不容易,我们很感动。只是,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做得更好呢?如果稍稍改变一下,不是更圆满吗?那么你将因此功德无量!”
      前几天,有人跑到我门口,咣咣地敲门,说居士骂他了。“如果居士骂你了,你找方丈干什么呢?就到客堂去协调处理吧。”“客堂不管……”“谁说不管?面对现实,总得有人负责啊!”如果大家推拖、扯皮,何妨彼此劝一劝:大家换位思考?那么就不会钻牛角尖……出家人犯过失我可以深管,居士的过失,我建议就比较合适。因为居士晚上都回家了,所以这个由客堂协调,我不便去管。如果都不负责,那么我来……
    我们告诉那个告状的人,那个所谓的居士骂你了,他一会儿走了,并不代表极乐寺。到底代不代表呢?应该代表佛教的形象和尊严。为什么代表呢?因为他是站在护持极乐寺的角度,所以是不是需要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方法处理问题呢?我们首先承认,居士护法功德。虽然如此,但是不可以任性,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,需要采取适当的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处理问题……
    我们很多人会偷换概念。比如,明明做错了事情,就是不承认自己错了,还会找借口说:“只要在干事,干多了就倒霉……”谁说的?干多了不是错,干多了应该有功德,而不应该是干事的问题。问题是干的方法有问题,请不要偷换概念说:谁干事谁就有病。如此,要么是推卸责任,要么是借口和误导。如果佛教徒学习慈悲和智慧,那么实在不应该有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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