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九十一讲

27、【律己宜带秋气,处事须带春风。】

    同大家分享一下。

    所谓“律己宜带秋气”,我们要求、管理自己的过程中,应当带有秋天的气息——冷峻、凉爽。这个凉不是夏天那个清凉的凉,就是冷静,对待自己一定要严肃、认真。

    所谓“处事须带春风”,我们对待别人,对待现实社会,要充满信心和希望,应该像春天的气息一样,给人希望,给人信心,给人欢喜,给人方便。这样,别人会觉得我们特别厚道,也觉得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复杂。如此,我们难道不是很自在吗?要不然,如果我们是一个经常变化的人,那么就会彼此自寻烦恼。

    28、【盛喜中,勿许人物;盛怒中,勿答人书。】

    这句话也非常有意义,同大家分享一下。

    所谓“盛喜中,勿许人物”,我们在非常高兴、极其高兴,高兴得忘乎所以、手舞足蹈、不知所已、狂喜交织,过度的那种兴奋的时候,千万不要许给别人东西。比如说:“好了,我将来给你什么东西。”

    有一句话大家要记住:“许死人,想死人。”我们只是说要给,而最终不给,那么就要由爱而生恨,说:“这家伙,伪善,伪君子。”因为在我们最高兴的时候,我们什么都没有想,所以是盲目的。可是等我们冷却下来的时候就觉得:“我怎么这么冒傻气呢?我怎么会说要给他呢?”我们后悔了,于是又不给了。当然,不给就麻烦了,就结仇结怨了。

    这是古人的心得体会,我们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,应当引以为戒。高兴的时候,满应满许:“我来帮你,有事找我……”如此,最后人家真的请我们帮忙的时候,我们会说:“我没有时间,我没有能力,我怎么怎么样……”正是东北话:说大话,使小线。久而久之,反目成仇,信义全无。莫说学佛,就是做人,也不是成功的行为啊!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