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九十二讲

    如果我们当初说要帮助人家,为什么说话不算数了呢?无论是不是佛教徒,都没有理由不讲信义,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打妄语?虽然传统以“人无信不立”为做人准则,但是总有“食言肥矣”的人,说起谎来就是信手拈来。这说明,学佛的过程中,好歹是有这条戒的约束啊!如果没有这条戒,那么人性就会肆无忌惮,不但不能解脱,而且是任性妄为,从而放纵了自己。这是古人的经验。

    所谓“盛怒中,勿答人书”,在我们最愤怒,情绪达到非常激动、非常愤怒的时候,千万不要给别人写信。

    如果我们这个时候给人家写信,必然是带着情绪而为,肯定不会有好的语言。而是应该等到心平气和时,冷静地处理。很多人发过脾气之后,回过头来经常会后悔:“哎呀,我怎么能写出这样的内容?我怎么能说那样的话呢?”所以在我们盛怒之下,千万不要给人家写信,那个时候容易是心随境转。

         一些人发脾气的时候,不管什么东南西北,一切都不管了,只是觉得这个人可恨,只想着指责他、痛骂他,最后的结果会怎么样呢?应该是恶性循环!绝对好不了。可见,何妨让怒气平和下来,慢慢地就会理性了。只有理性时写的东西,才是没有后遗症的,才是不会偏激的。

    我们常常对于人事关系处理不当,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?因为我们会带着情绪的色彩,带着个人的感情色彩去认识,所以会带着偏见而不是公正。因为不是一个冷静、理性的处理,所以我们应当引以为戒。

    29、【喜时之言,多失信;怒时之言,多失体。】

    所谓“喜时之言,多失信”,人们高兴的时候,所说的大话,往往都会失信,做不到。比如说,一个人喝酒的时候说:“没关系,这个事好办,那个事也好办……”第二天醒了之后找他,说:“能办吗?”“不能办。”我们能把人家咬死吗?当然不能。我们只是对照别人,反省自己:一、避免同这样的人打交道;二、自己坚决不做这样的人。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