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羯腊摩经》的启示第二十五讲

二、《羯腊摩经》的十个范例(21)——不因师长所言而轻信
    “所以在佛教中,没有独断的体系。”
    佛陀说的法没有绝对!佛陀只是因人而异,而宣说的佛法!可以救这个人,不一定救那个人……每一部经就有每一种的因缘;可以救这一部分人,不一定救那一部分人!因为当时就是要度众生才说的经!那么,请问它是绝对真理吗?不是,方便随缘说而已!
    “没有未经个人简择之权而必须相信的压力。”
    这就告诉我们,并不是说,我们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!“你必须相信!你如果不相信,就得下地狱”!在佛法里边,没有这样的说法!
    “这是佛教最伟大、最特殊的特质。”
    只有佛教才有,不用怀疑!当然,你又可以怀疑!怀疑就是为了不怀疑!如果把它弄明白了,你还怀疑什么呢?
    “它使得佛教的修行(原文:习)者不致沦为他人知识的奴隶。”
      你念经有什么用啊?即使把《四十二章经》都能背下来,可是你会用吗?你只是释迦牟尼佛知识的奴隶,因为你不会运用!经典没有改变你,那它有什么用?所以必须去对照反省,给自己一个定位;需要跟它去相应,改变你的一些跟佛法不相应的东西,才会有意义,才会是佛法的真实践者!
    不因师长所言而轻信。“哎呀,他是我的师父,他说什么我都必须信!”对不起,那是错误的!如果师父要是负责任的,当然你相信这种负责任的师父是可以的;如果师父不是负责任的,那么对不起!那我们就要回归到佛法的四依共识上。
     四依是什么?依法不依人,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,依义不依语,依智不依识。这是标准!
      在此,请不要误会!我并没有说,我们探讨这些是为了让你来相信我;你可以对我产生怀疑,甚至可以去研究……最后你得出一个结论:要么相信,要么不相信;这就符合十个标准!所以这十个标准对我们来讲非常重要!
    由此,不希望:一厢情愿,或者某种借口的招牌,并不是相互理解和默契的条件下,提倡:要想佛法兴,唯有僧赞憎!难道犯法、缺徳、违背三皈依的山寨版信仰,也要赞叹而不要原则,一团和气吗?既然六和合敬是标准!那么,我们愿意赞叹这样标准的僧!否则,除了愚痴,要么是借口,要么就是别有用心了……
 
  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