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楞严经·五十种阴魔》简释二百四十二讲

所谓“非为圣证”,意思就是:这不应该是圣人证果的境界。

佛教徒不应该以为“突然间的快乐,并且自己如何如何了,是自己证得了什么果位”。只要执着就是错了。如果再向别人炫耀这样的境界,那么我们更是错的离谱了。因为经常会有人这样的自以为是,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那些个炫耀的人,他们已经是误人误己、害人害己。因为他们只想着兜售自己、控制别人,所以是误人误己、害人害己。

下边的经文:

【若作圣解,则有一分,好喜乐魔,入其心腑,见人则笑,于衢路傍,自歌自舞,自谓已得,无碍解脱。失于正受,当从沦坠。】

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段经文。前边那个是忧愁魔,现在这个是喜乐魔。虽然忧愁、想死是不对的,但是快乐异常、手舞足蹈,比如好唱歌、好比划,同样也是不对的。凡是过份和极端,都是佛法的误区。经文的意思告诉我们:

所谓“若作圣解”,意思就是:如果修定人说:“我已经入了欢喜地了。”

欢喜地是容易的事情吗?一进寺院山门,迎面是天王殿,上有“登欢喜地”。而欢喜地在《华严经》、《金光明经》中的位置,应该是成佛五十二阶位中的第四十一位,证果已经是非常之高了。欢喜地应该是十地菩萨中的初地菩萨,相当了得。如果现在有人以为自己证得了欢喜地了,那么更多的都是误会了。如果是虽然“我很欢喜,但是我不执着”,那么似乎说得过去。

所谓“则有一分,好喜乐魔,入其心腑”,意思就是:那么此时就会有一分好欢喜的魔把当事人给困扰了,就等于是着了魔及眷属的束缚和困扰了。

如果自己陶醉其中,那么明白和不明白的人都会质疑:“哟!这是真的佛教徒吗?这是真的入了定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