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楞严经·五十种阴魔》简释第八百六十七讲

如果说有一个实在的东西,那么已经不符合这个题目了。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,所以不能说有一个任何实在的东西。
如果说有一个实在的东西,那么应该是妄想执着了,根本就不存在这么个东西。龙树菩萨在《十二门论》的每一门之后都会有这样的话:“有为法空,无为法空,何况我耶?”
什么意思呢?
所谓“有为法空”:有为法没有实在性,所有的有为法,“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,最后得出一个结论:“有为法空”。
所谓“无为法空”:有为法尚且是空性的,更何况是无为法呢?无为法也是空性的。后边一句,我们觉得非常深刻。
所谓“何况我耶”:如果有为是空,无为是空,那么我们算个什么呢?我们不也是不实在的吗?我们为什么总是上当受骗地执着呢?“何况我耶?”这是龙树菩萨讲的,我们觉得深刻。毕竟佛陀是不执着的,反观我们现在不问自己,却告诉别人不执着,到了最后自己理直气壮地执着,行不行呢?当然不行。
“所谓‘立因缘性’,意思就是:你妄立说它有一种因缘的自性。”
我们妄立有一个实在的因缘自性,行不行呢?不行。
“所谓‘迷因缘者’,意思就是:如果是因缘无自性的话,那么为什么要执着因缘有自性呢?如果明白了因缘的当体即空,那么还有什么自性可得呢?”
如果我们不明白,那么就会建立或者执着因缘是有实在性的,当然是误会和误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