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一百五十八讲

如果没有足够的毅力和定力,那么对方是不会接受的。这位官员非常敬佩他,说的时候又非常害怕:“你们的佛教徒必须要这样做吗?”我说:“没有定法,除非他们两个人都是自愿的,欢欢喜喜地愿意这样做,当然没有问题。否则,就是不合适。

我想说的是,佛教徒有在家、出家之别,责任、分工、义务都不相同。出家人不能做在家的事情,在家的人也不能做出家的事情,否则应该是彼此的颠倒。如果这是因缘的话,那么无疑就是责任、因果。如果我们自己颠倒了,那么就是因果的错乱。因为佛教徒需要法安法位,所以是各司其职:出家人是住持佛法的,在家人是护持佛法的。如果出家人不弘法利生,那么等于错乱因果。如果在家人以为不含糊,可以代替三宝,于是喧宾夺主、身披袈裟、高居法座,那么违背佛陀的信仰伦理:皈依三宝,必然是后患无穷。如果是有家,那么无论如何,身心如何清净?凭什么给别人说解脱法呢?虽然佛教有:火中生红莲,难能而可贵,但是“不依世俗谛、不得第一义”不可以错乱,毕竟分工因缘不同。这一点大家需要明确。如果我们不明确,那么信仰就会颠倒。我们为什么生死轮回?就是因为颠倒,把正常的当作了不正常,把不正常的当作了正常。因为这样的颠倒,所以佛教徒要遵守皈依三宝等戒律规范。

同样,这个规范也不是固定的。比如,出家人弘法的空间是在这个寺院里;在家人弘法的空间,是身体力行去做一些能够引发别人对佛教有好感、正知正见的事情。我想,居士可以力所能及地随缘去做。如果居士弄一个高座,把出家人主法的事情都拿来弄,那么这是相信因果吗?这是相信佛法吗?面对现实,该是什么定位就是什么定位,不遵循这种规则的人,首先就是不相信因果的人。因果就是因缘,因缘就是这样的规范,就是这样的分工,这就是明确的因果定位。如果明白、明确了自己的定位,那么遵守因果的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