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二百四十七讲

因为有缘了,所以凑在一起。因为没有缘了,所以分道扬镳。如果单纯是这样的话,那么也是麻烦的,很难负起良心的责任。如果什么事情都轻率,尤其对家庭,那么怎么可能对其他的事情负责任吗?就像我们现在需要铭记:一个人对他的父母尚且不孝,他还能对朋友讲义气吗?他还能对他所从事的事情负责任吗?应该没有办法。如果根本的事情都没有做好,至于不是根本的事情,还能负什么责任?应该没有理由。中国的古人说:“忠臣必出孝子,孝子必是忠臣。”为什么提倡孝道呢?只有对自己的父母好,才能一定对皇帝、国王是忠诚的。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,那么他会对国家、国王有办法负责任吗?这个标准应该是入情入理的。

我们现在也应该是一样的。作为佛教徒,如果法律不遵守、戒律不遵守、皈依三宝不遵守,那么请给我一个作为佛教徒的理由?不应该挂羊头卖狗肉啊?除非我们强词夺理、自以为是,否则我们的良心会痛。我们面临的佛教现状,需要引发佛教届的警醒。我们需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,包括法律、道德、三皈依,乃至五戒、菩萨戒。我们是不是在遵守呢?如果是不遵守的话,那么我们能说自己是菩萨吗?实在是太苍白、无力。
“广大的人民群众、街坊邻居、亲戚朋友认为,夫妻是‘床头吵架床尾和’。”
 因为大家以为这事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“至于警察、法官的观念则是法不入家门,或者清官难断家务事。”  
曾经的时候,如果评断人家的家务事则是没有法依据的。
“所幸的是,现在的法律已经可以介入了。”
 比如离婚,谁是责任人,谁是受害人,去断财产的时候,其实是有倾向性的。如果作为当事人有责任,那么对不起,你就要付出代价的。当然,法律没有绝对的公平,我们尽可能地把自己的事情做好,也并不是非得需要法律来介入自己的家庭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