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佛教对家庭的看法第二百四十八讲

因为现实中的法律资源并不是特别雄厚,所以尽可能地不要让自己的事情影响和浪费到国家的法律资源。此时我们就是功德无量。是的,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享受到法律的保护,寻求法律的公正,只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上瘾了,没事找法律,有事也找法律。如果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,那么为什么自己不改变呢?我想,这也是需要我们自己思考的。

虽然还有妇联组织、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的保护等等,很多很多,但是这一切都是外在的因缘。虽然外在拥有保护,但是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内心呢?如何让自己换位思考,让这个家庭彼此和睦相处呢?我们相信,佛法是有办法的。佛法,因为换位思考,所以一定是可以包容的。当然,彼此之间肯定也需要互动和回应。如果你落花有意,他依然是流水无情,那么肯定没有办法持续。时间久了,别人不可能总是麻木不仁,也不可能永远付出奉献。尤其是当一个人还没有完全成佛之际,或者是开悟之时,或者是真正地同佛法相应默契。如果我们要求别人都像佛菩萨,那么这也是不公正的。尤其是我们自己也没有成为佛菩萨之前,佛教徒还是要先改变自己才好,不要寻求对方如何完美。只有这样的话,才会变得入情入理。
“法律为受暴者提供支持和保护是必要的。”
只有这样的法律,才能维护弱者的权益、身心健康。在人们真正需要的时候,法律应该是有所作为的。只是,法律不能代表一切,法律也只能在外在有一些个约束力,或者是强制力。因为家务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复杂。
“无论是来自于配偶、长辈或者手足之间,受害者需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,保护自身以及孩子不受伤害。”
其实,面对现实,越不说则越是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