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一百八十九讲

四、经文释义115
     因为当众折腾被呵斥, 她在抱怨之余,后来同别人说,要找我算账……再后来又不敢了。为什么?因为她知道我有棱角,在我这里,恐怕她没有什么理由。她的确就没有理由,应该惭愧、忏悔才是。七年之后,再次到通教寺讲经,有人给我顶礼忏悔,原来她彻底想通和改变了。我也告诉她:现在的你已经不再是当年的你了。尽管她最初对我无法理解,但是想想看,难道我们不是在为她以及更多的人考虑吗?如果这样的习惯,这样的陋习,依然保持下去,那么她会影响多少人?更何况,很多时候,家里人会纵容我们,社会不会。
    佛教徒如果具备六和精神:戒和同修,见和同解,利和同均,身和同住,口和无诤,意和同悦,那么大家才会和谐共住。否则,你想干这个,他想干那个,尤其一开会,七嘴八舌,不能统一,这当然不是学佛。学佛,如果能够尽最大限度地为别人去考虑,那么我们就一定是三宝的弟子。
    我们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够为别人考虑,如果只为自己考虑,那么剩下的就只是嗔恨:“凭什么你不听我的?凭什么不以我为中心?凭什么我就不行?”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我执,所以必然会导致某种冲撞,必然会彼此受伤,一定会这样。在我们今天看来,佛教徒要有信仰的内容,需要向这方面去看齐。
    “应当守住你们的口,不要发出恶言。”
    我们的口为什么要发出恶言?因为心里有分别执着,心里就会有情绪,所以才要自以为是地说伤害人的话。因为我们的心是我们的司令部,一旦遇到逆境,遇到谁忤逆了我们,我们就会恶语相向。佛教徒毕竟不是一般的社会人,所以一定要考虑我们是佛教徒,我们和社会人不能完全相提并论。如果我们完全同社会人相比较,那么就会迷失自己的信仰,从而导致心里的污染而无法解脱自在。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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