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佛遗教经》 第二百零五讲

四、经文释义131
      “想想看,这个时候,自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,如果还会生起骄慢心,就应当消灭它。”
    我们已经是选择这个形象了,怎么还会因此骄傲呢?我们又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呢?而骄傲分明是修行的障碍,请不要再有骄傲的错觉了,它会困扰我们的解脱和自在。
    “所谓增长骄慢心,连世俗的白衣都不应该拥有。”
    世间有修养道德的人,都会谦虚、谨慎,即使是有能力,也要含而不露,以免招来麻烦和祸患。如果佛教徒趾高气扬的张狂,那么我们的路将不再如意,甚至于会越走越窄。
    “更何况自己已经是出家进入圣道之门,并且为追求解脱而降伏自己的心,而以乞食为生的人呢?”
    更何况我们已经是进入修行之门的出家人呢?我们还要企图什么呢?要知道,企图本身也是苦恼。可见,这个警醒是非常有意义的。如果我们定位佛教信仰追求的是解脱,是要降伏自己的贪心、嗔恨心、愚昧的心,而且又以乞食为生,那么我们还要贪图什么呢?我们选择的信仰和角色,已经同社会上的一般人不一样了。如果社会的一般人,追求实现自我价值:成功、升官、发财,如儒家所说的:立德、立名、立言,那么标准就是这一生不白活:光宗耀祖。虽然比较而言,似乎很成功,好像很优秀,但是出家人努力的内容却又不是这样的,或许也有表面上看起来的辉煌,只是内心里却并不应该为之所动。我自己的父母,曾经在我出家了几年之后,他们还是会在熟悉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。为什么呢?除了有人对他们说:“你儿子出家了……”之类,他们自己也实在是自卑的,好像我真的做了坏事一般。对此,我就安慰他们说:“请问,你们觉得我犯法了吗?我是被劳教的罪犯吗?”他们说:“那倒没有犯法,也不是罪犯。”我说:“如果没有犯法和不是罪犯,那么你们就没有必要这样苦恼。你们应该坦然才是,毕竟人各有志……是的,尽管我没有犯法,也不是罪犯,只是一般人的价值观念和认识,依然觉得还是一个另类。如果了解和理解的人,当然会认为是为了信仰选择的身份。如果不了解和理解的人,就总会有自己的认识的差异,乃至于也有以此安慰自己不选择的优越感吧?而现实中的信息,常常又是无法对称的。我的父母面对现实,除了认识上的差异,至少无法表达信仰选择的内容,以及老人心安理得的安慰,于是有了羞于见人的自卑,以及由此引发的困扰吧?我的心里,也会因此常常有愧疚的感觉…… 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