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发心助念与临终关怀第九十三讲

    “或者是轮班去助念。”

    比如今天我去,明天你去,或者上午你去,下午我去,多么和谐啊!这应该是佛化家庭,否则不是。

    我们每一个佛教徒、居士,需要有法律责任、社会责任、信仰责任,还有家庭责任。你不能强调说:“我只有信仰责任,我的法律责任、社会责任、家庭责任无需面对。”当然不行。现在有人不遵守法律、不担当社会责任。所谓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?法律责任就是: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,现实则是政府批准的合法寺院的正规场所。只有在政府审批的寺院——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之内的活动,才是合法的宗教活动。这就是法律和社会责任。所谓家庭责任,就是在家佛教徒把自己的家庭担当负责。所谓信仰责任:就是对皈依三宝的信仰责任要坚定不移。如果法律责任、社会义务、家庭义务、信仰义务都努力尽心了,那么本身就是修行的功德无量。否则,如果只是单纯地尽一种义务,那么不但是任性,而且也不是信仰的中道圆融。

    我们现实的佛教徒,必须要把自己的信心、知见梳理好,把自己的责任义务尽责好。只有这样的话,才能理直气壮。不然的话,同现实的对立和冲突,必然导致信仰形象的异化和误解。如果不是学偏了,就是学邪了,那么就是害人害己。如果在家佛教徒没有处理好各种责任,只是一味地跑到外边去,全然不考虑各种责任,那么不是真正的佛教徒。真正的佛教徒需要兼顾和圆融。

    4、三宝弟子庄严佛事,无上功德福田

    “有所谓的佛教徒,受困于民间习俗或心理作祟,或者被人忽悠,于是有许多的忌讳。比如:认为在某些时辰之内,不宜到死人的家里去,否则将丧家的霉气带回自己家,而使家宅不安和不净。”

    有人会说:“到死人家里去麻烦,会招什么不幸之类。”这当然瞎扯!如果学佛、念佛的人会招什么的话,那么意味着信仰并不坚定,甚至并不是真正的佛教徒。既然是学佛、念佛,那怎么会招什么呢?除非我们不是学佛、念佛,而是念仙念鬼之类,当然则另当别论。至于出家人出殡,弄点五谷杂粮去撒之类,还是自己的信仰不坚定的缘故啊!如果佛教徒已经不相信佛法了,喜欢诈现奇特的心外求法,那么不但误己,而且误人。正所谓挂羊头卖狗肉,有名无实而已……我们应该引以为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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