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观修三宝的功德及其意义第五百二十九讲

因为这个百法,说明了众生主观和客观因缘聚合的事物真相,所以每个人的性格、福报、因缘等,都是不完全一样的。我们可以按照固定的规则给他们定位吗?不可以,毕竟每个人的因缘不一样,如果我们拿着同一种规则、同一把尺子去量的时候,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,毕竟因缘实在千差万别。
“有为事具有生住异灭的规则,能生自己果法的功能作用。”
我们现在面对和接触到的,都应该是有为法。什么是有为法?有为法有四个特征,其实我们所接触的法都具备这四个特征:生、住、异、灭。意思就是:出现了,停留下来了,变化了,然后消失了,这就是有为法的特征。其实,不论是你还是我,还是这个麦克、桌子、佛像、寺院等等……他们都是有为法。有人会问:“法师,为什么人们管寺院叫常住呢?”相对于无常的规律,佛教说常;相对于有为的规律,佛教探讨无为解脱的法,于是我们叫它常。只是这个常是相对于无常而言的,佛教要宣传、告诉众生的是解脱之法,于是寺院叫常住,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。由此,也可以看出佛教信仰的终极目的是解脱。于是,我们要倍加珍惜人生和佛缘。寺院所弘扬的佛法,应该是真正的佛法;只有有佛法的道场,于可以承当这种解脱烦恼和生死的使命.
综上所述,我们知道了有为法的规则特征是生住异灭。凡是生住异灭的,我们就认定它就是有为法。如果是有为法,那么我们就不要相信它是真实不变的。如果它消失了,那么我们不让它消失行吗?如果它出现了,那么我们不让它出现行吗?因为都不行,所以我们应该冷静、理智地来面对它:出现、存在、变化、消失,我们都要接受和转化对于它的执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