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三十七讲

    古人并没有说:“这是我的,不可以同别人分享。”问题是我们分享的时候一定要用心来琢磨,用行动来证明,也就是有的放矢、对症下药。如果我们只是找来几段格言,每天只是热心地向别人滔滔不绝地倾诉:自己没有感动,也不会感动别人,不会解决烦恼和轮回中的任何实际问题,那么又有什么意义呢?

    希望佛教徒学以致用。用在哪里呢?希望下一次当我们讲经的法师告诉大家把手机关上时,大家真的能把它关上,千万不要打扰别人,因为你不仅仅只是你一个人。这样做不仅对自己道德是一种伤害,而且伤害的是所有在场人的注意力,其实伤害的就是你的信仰。如果一意孤行,那么你在这里听经就是毫无意义的伪信。为什么不离开呢?如果离开了,就不会有人对你有要求。我们要思考:“宁动千江水,不动道人心”;还有“成人不自在,自在不成人。”

9、【论人当节取其长,曲谅其短。做事必先审其害,后计其利。无心者公,无我者明。】

    这段格言是什么意思呢?同大家分享一下。

    所谓“论人当节取其长”,当我们去议论人或者是选择人的过程中,应当采用怎样的对待态度呢?这个态度也说明了是一种修行的方法。这个态度的选择应该有一个标准,这个标准应该是什么呢?这段格言给了我们标准:应当选择一个人的长处。

    虽然人无完人,但是我们更多的人都是喜欢关注别人的短处,当然有失公允。如果吹毛求疵,那么天下就没有好人了。如果看他的长处,用他的长处,选择他的长处,那么我们会发现:每个人都有可爱的优点。如此,一个人被肯定后,必然也会扬长避短,乃至补齐短板。难道不是吗?我们应该选择这种公平的方式方法,对待和处理人和事。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