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弘一大师《格言别录》释义第一百七十九讲

    所谓“觉人之诈,不形于言”,虽然我知道这个人欺骗了我,但是我不会说出来。我想说,这个观点是大家要理清的,理清在哪里?这件事情是他和你之间个人的事情。如果有人对我不好,那么没有问题。只是如果有人对极乐寺、对佛教不好,那对不起。因为我们看的不再是单纯你我个人之间的恩怨故事,所以希望大家不要麻木不仁,千万不要假装睡着了。我们可以不把自己当回事,但是不可以不把我们面对的法律和信仰当回事,也不可以不把我们担当的责任“历事炼心”当回事。于是,当别人欺骗我们个人的时候,可以装作不知道,那没问题,因为那是骗了我们个人而已。而个人的我执和自私本来就是我们学佛的困扰和障碍,需要打破对于自我的纠结和消化不良。

    面对现实生活,即使有人偷了寺院里的东西,或者别人在寺院里散布流言蜚语等等,我们很多人往往是沉默的;而如果伤害或者骗了他自己,就会立刻爆炸、不依不饶。这样的佛教徒,我们见得比较多。因为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,所以我们很多人会指责社会道德的滑坡,那么很多指责的人自己又会怎样呢?佛教徒的道德令人满意吗?当我们跳出自我之时,而不是一相情愿:原来自己并不可以是个例外!只有如此,我们需要担当和负责,才能不再指责和抱怨。请不要寻找任何借口:不是看我们能不能,而是看我们愿不愿意。我们愿意,就可以让人满意;我们不愿意,那就只能混吧。如果普遍都混,那么想去极乐世界、想解脱生死,必然:无有是处。

    所谓“受人之侮,不动于色”,别人骂了我、侮辱了我,我也可以无所谓。

    为什么可以无所谓?如果面对一个不讲道理的人,那么请问我们讲什么道理有用吗?比如,如果同一个疯子讲道理,那么我们也应该是疯子。如果我们同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,那么我们更是不想讲道理。因为至少我们的智商尚且不够,所以我们只能同讲道理的人讲道理。如果面对一个讲道理的人,那么我们必须遵守规则;如果人家说对了,那么我们需要认账而不是找借口。

    

注:本文为静波法师讲法录音整理,未经校对,如有不当之处或有好的修改建议请您与我们联系。联系邮箱:39672606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