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波法师:《普贤行愿品》 偈颂简释第六百六十一讲

    在北京教书十一年,没有一个人说我不好,都承认我好。我没有回极乐寺之前,大家也都说我好,及至回来管理寺院,涉及到了个人利益,于是我马上坏了。我常常感觉尴尬,自己扪心自问,其实个人何尝愿意同别人结怨呢?无论信仰,还是自己的修养,实在无意于结怨。如果不是坚持形象、信仰、规矩,那么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结果呢?因为个人消化不良的情绪,所以没有办法换位思考,更不会跳出自我的思想和行为……理论都是灰色的,生活之树常青。如果人心不古,那么末法时代的任性和胡来就难免寻找理由和借口,从而服务于自己的我执和自私。希望佛教徒反思、反省、改变自己的自以为是、一厢情愿。如果我们真的想解脱烦恼和生死的话,那么需要依法不依人,而不是依人不依法。当然这只能是自己的愿望而已。如果总是停留在盲人摸象的层面上,那么在鸟鸦的世界里,天鹅是有罪的。我们会经常反省自己,然后明白是做对而不是做错的结果。只是面对现实,我们选择模糊吗?如果谦卑、妥协、包容还是不能改变的话,那么法律、道德、信仰还会有生命吗?虽然很多时候难免是朦胧的状态,但是总是在圈子里绕着的感觉,并不是外在负责、内心不住的历事炼心。如果修行是改变自己影响他人的话,那么我们需要反省:放下不是放弃,随缘不是随便,圆融不是圆滑……

    如果佛法同世间法终究是不即不离的,那么无论单独执着哪一个,都难免是一种极端而不是圆满。如果用世间法来衡量佛法,那么我们的信仰就是不正常的。我们的客堂里挂着一副对联,说:“莫嫌僧家滋味淡,道情不比俗情浓。”

    什么意思呢?

    所谓“莫嫌僧家滋味淡”:意思就是:请不要嫌弃出家人的简单,其实他不是不理你,而是信仰需要维系在无常、无我、解脱的标准下。虽然提倡慈悲和智慧,但是戒律和威仪不能放弃。于是,出家人不能完全像社会人一样地拥抱、拉手、喝酒、吃肉……于是,不能过于精明、算计。

    所谓“道情不比俗情浓”:意思就是:解脱烦恼和生死轮回的慈悲和智慧,并不同于社会一般人的迎来送往。如果行为比社会人还要精明的话,那么我们是不是已经还俗了呢?我的师父身边曾经有两个人见人爱的小师父侍者,大家都喜欢,结果都被诱惑走了……

    有时我们为难,在进和退之间寻找、衡量,希望给大家的形象,既不失去本分,也不会让人们误会,让大家不失望。只是这个尺度,实在不好拿捏。因为既要继承传统又要面对现实,所以请大家理解和谅解。我们个人的出发点,绝对不是自以为是、斤斤计较。如果佛教赖以生存的规律和形象失去的时候,那么我们还是我们吗?